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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自家停車位「車頭或車尾突出」是違規嗎?
對行人來說也是「超級困擾」!
那麼,究竟「突出幾公分以內」還算沒問題呢?

2025.07.21  作者:KURUMAの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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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有時會看到有些車輛停放時,車身稍微超出停車格或停車場的範圍,延伸到住宅區等地方。請問這樣到底算不算違規呢?

不小心「停車超出格位」也不行!

在住宅區走路時,我們有時會看到有些車輛停放時,車身稍微超出了停車格的範圍。

【圖】「這絕對違規!」超過30張圖看哪些停車方式會被開罰單

許多地區在購買汽車時,都需要申請「汽車保管場所證明書」或提交「汽車保管場所申報書」。

這使得居住在都市地區的汽車車主,基本上都會確保有停放車輛的空間(停車場)。

然而,由於在停車場的一部分放置物品或停放自行車等原因,導致汽車無法完全停入保管場所,車輛超出敷地範圍停放的情況似乎也相當常見。

像這樣,許多時候並非惡意為之的「超出停車格停放」行為,在法律上會如何處理呢?

超出多少範圍才算「允許」呢?

事實上,即使汽車的一部分超出到公共道路上,也可能構成「汽車保管場所確保等相關法律」(以下簡稱車庫法)的違法行為,並可能受到處罰。

車庫法第十一條(禁止將道路作為保管場所等)中規定:「任何人均不得將道路上的場所作為汽車的保管場所使用。」

具體而言,以下行為屬於違法:「汽車在道路上同一地點持續停放十二小時以上」,或者「汽車在夜間(指日落至日出之間的時間)在道路上同一地點持續停放八小時以上」。

如果違反此規定,將處以「三個月以下拘禁刑或二十萬日圓以下罰金」。

由於車輛的停放(保管)幾乎不可能一直保持在白天12小時以下、夜間8小時以下,因此實際上,利用道路的超出停車格停放行為可以被視為違法行為。

如果汽車超出到公共道路的部分屬於禁止停車區域,或者即使不是禁止停車區域,但「無法確保車輛右側道路上有3.5公尺以上餘地(若標誌等指定了停車餘地,則為該距離)」,則可能構成道路交通法中的「違規停車」,並可能受到處罰。

※ ※ ※

即使汽車只超出了一部分,也會妨礙行人、自行車以及汽車的通行。 特別是在夜間等能見度較差的環境下,還可能引發意想不到的事故。 當然,為了不違法,也為了不給許多使用公共道路的人帶來困擾,請務必將車輛停放在申請的保管場所內。


原文出處: 自宅から「はみだし駐車」は違反!? 歩行者にも「大迷惑」! 何センチまでなら「大丈夫」なのか
原文記者: type-e
原文圖庫: https://kuruma-news.jp/photo/926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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