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快訊

延續「MY NEXT STEP下一步 為嚮往啟程」意念
MAZDA號召最佳摯友 分享隨心所遇嚮往生活

2022.08.15  作者:CAR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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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ZDA相信每位熱愛駕馭的車主,都有一份屬於自己獨一無二的夢想,而MAZDA 期盼成為每位車主體驗各種生活面貌、完成獨特自我目標的重要夥伴,支持車主無懼挑戰,拓展生活的無限可能。台灣馬自達延續「活出 嚮往真我 FEEL ALIVE」的品牌精神,在推出全新「MY NEXT STEP 下一步 為嚮往啟程」品牌影片後,用實際行動號召每位車主分享人生不同階段,與MAZDA夢想坐駕一同實現自我、獨特目標的故事,與 MAZDA 及更多人分享充滿動力與嚮往的生活篇章。

自 8月 15 日起至 8月 26 日止,無論所擁有的MAZDA車款與年式,於活動期間於活動網站中分享與愛車的故事、上傳您與愛車的合照並寫下正在努力的人生下一步規劃。台灣馬自達將自投稿作品中選出 5 位優選者,獲選車主除可獲得價值新台幣 12,000 元整之3次免費基本汽車保養,並將專屬於您的獨特故事用影像記錄呈現給更多喜愛MAZDA的朋友們,並成為MAZDA形象影片,刊登於「MAZDA MY NEXT STEP 下一步 為嚮往啟程」活動專頁*、MAZDA官方網站、Facebook之「Mazda台灣」官方粉絲專頁及Instagram之「Mazda 台灣」官方帳號等媒體平台管道。

台灣馬自達期望這份與 MAZDA 共同探索真我的美好感受,能讓更多熱愛駕馭的朋友也能一同體驗,邀請所有MAZDA的最佳摯友,將隨心所遇的嚮往生活傳遞給更多正在向夢想邁進的朋友們,一同開創充滿動力與笑容的快意人生。欲得知更多活動詳情,歡迎造訪MAZDA官方網站 (https://www.mazda.com.tw/) 及「MAZDA MY NEXT STEP 下一步 為嚮往啟程」活動專屬頁面(https://www.mazda.com.tw/mazda/feel-alive/)及追蹤以下網站:

*注意事項:

  1. 參加資格:
    (1) 參加之車主須為持有中華民國汽車駕駛執照之中華民國國民,並居住於中華民國境內。
    (2) 每輛 MAZDA 車輛(以車牌號碼為認定依據),限由 1 位車主參加本活動。如有重覆投稿之情形,僅首位投稿車主之投稿有效。
    (3) 車主提供之基本資料不完整或不實者,不得參加本活動,並應自負相關民刑事責任,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2. 作品投稿:
    (1) 主辦單位收受投稿作品後將會按照收件先後順序編號,車主不得要求更換稿件。
    (2) 投稿作品經主辦單位認定含有誹謗、侮辱、不雅、威脅、攻擊、色情、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內容者,主辦單位得不經通知上傳該作品之車主而立即取消其參加本活動之資格。
    (3) 車主上傳投稿作品至活動專頁時,即視為車主同意無償授予主辦單位得於本活動目的範圍內,重製、散布、修改、改作、編輯、印刷、發行、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公開上映或公開展示車主所上傳投稿作品之權利,惟主辦單位於進行上開利用時,將以合理之方式標示車主姓名。
    (4) 車主應保證投稿作品無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如有遭第三人主張侵權之情事,應由車主自行處理,主辦單位並得取消該車主參加本活動之資格。
  3. 獎項使用限制:
    (1) 本活動獎項使用期限自 2022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止,共計2年。獲選車主不得要求更換獎項、延長兌換期限、兌換現金或轉讓予第三人使用。
    (2) 本活動獎項僅限獲選車主參加本活動時所填寫之指定車輛使用。若獲選車主於接到獲選通知後至前述獎項使用期限屆滿之期間內,不再是指定車輛之所有人或使用人,獲選車主應主動通知主辦單位以辦理獎項相關事項之變更。
  4. 車主參加本活動並提供其個人資料予主辦單位,即視為已同意主辦單位依相關法令蒐集、處理及利用車主之個人資料 。
  5. 本活動獎項之價值超過新台幣 1,000 元,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本活動獎項之價值須列入獲獎車主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獲選車主應提供相關文件予主辦單位,以利主辦單位製作扣繳憑單,始得領取本活動獎項。若獲選車主未提供資料予主辦單位,則視同放棄獲選資格,不另行通知。
  6. 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如本活動內容有任何變更,將同步公布於活動專頁,恕不另行通知。
  7. 車主參加本活動時,即視為同意主辦單位所定活動辦法及接受所有活動辦法之拘束。

*獲選車主須知:

  1. 車主接獲主辦單位之獲選通知後,應於該通知所載之期限內,以簡訊或電話回覆獲選意願。
  2. 獲選車主須配合主辦單位進行深入訪談、攝影或錄影記錄等,如獲選車主無法全程配合主辦單位之安排,視同放棄獲選資格。
  3. 主辦單位為獲選車主所拍攝之照片、影片及成果物,其智慧財產權歸屬於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不另支付報酬予獲選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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