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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CO激怒
駕駛人違規駕駛大幅超過道路重量限制的車輛上路

2025.08.23  作者:KURUMAの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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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咦…!」這就是實際被取締的「重量超載違規車輛」(23張)

NEXCO東日本與高速公路機構在2025年7月22日發布新聞稿。他們表示,有駕駛人違規駕駛大幅超過道路重量限制的車輛上路,因此已將該駕駛及其雇用公司移送警方告發。

在SNS等平台上引發大量討論。所謂《車輛限制令》,是依據《道路法》第47條制定,為了保護道路結構並防止交通危險,而對車輛的尺寸與重量設定最高限制:「為了保全道路結構或防止交通危險,依照道路狀況所需,車輛的寬度、重量、高度、長度及最小迴轉半徑的最高限度,由政令規定。」其中,重量限制為:總重20噸(高速公路或指定道路為25噸,依車輛長度等略有不同),軸重上限為10噸。原因在於,道路鋪面、橋梁與高架等設施皆依此重量設計,一旦超載車輛通行,將導致加速劣化。

例如,以軸重20噸(基準的2倍)行駛時,對道路橋面造成的損害,相當於軸重10噸(基準上限)卡車行駛4000次。僅僅超過10噸,就會給道路帶來巨大負擔。除了對道路直接損害,超載車輛在行駛時也會產生巨大噪音與震動,對其他用路人與附近居民造成困擾。受損的道路勢必需要補修,導致車道管制或封閉,進一步影響交通流量並造成時間損失。當然,若因大型建材運輸等確實需要超過限制,則必須針對每次運輸申請「特殊車輛通行許可」,提交運輸路線、車輛資訊與相關文件,經道路管理者核准後才能通行。然而,無許可的違法超載仍層出不窮。隨著高速公路使用年限增加,設施逐漸老化,超載車輛的影響更加嚴重。

因此,國土交通省在2014年制定了「因應道路老化的重型車輛通行規範方針」,針對惡質超載行為祭出更嚴厲處分。過去即便惡質,仍可能以勸導為主,但現在只要超過限制的2倍,就會立即成為「告發對象」,也就是「一旦查獲,直接出局」。這次NEXCO與高速公路機構移送警方的案件,發生於2024年12月17日東關東道。當時一輛違規車在18時09分駛經下行線的習志野主線收費站,車輛是一台重量超標的越野起重機。

經測量,限制為20噸,但該車實際重量高達「43.6噸」,超過基準的2倍。NEXCO與高速公路機構表示:「我們認為這是極為惡劣的違規行為」,語氣中充滿憤怒。依《道路法》第104條規定,若遭告發,駕駛人與雇用公司可能各自被處以「100萬元以下罰金」,屬於「雙重處罰規定」。對於此類違規車輛的駕駛人,可能會被下達「立即駛離高速公路」的命令;若屬惡質案例,甚至會要求將車輛停放於安全地點,並強制「立即卸貨減重」。NEXCO與高速公路機構最後強調:「今後我們將持續與相關單位合作,對違反道路法的車輛嚴格採取行政措施,確保交通安全與順暢。」


原文出處:NEXCO激怒の「警察に告発します」発表! 超悪質な「重量“23トン”オーバー車」取締り実施に反響多数! 「厳罰化しろ!」「もっとやれ」「億単位の罰金でいい」の声も!?
原文記者:くるまのニュース編集部
原文圖庫:https://kuruma-news.jp/photo/936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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