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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為何會出現「長時間占用右側車道」?
一路待在超車道「其實是違規」!? 很多人不知道的「正確高速公路駕駛方式」

2025.09.28  作者:KURUMAの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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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咦…!」這就是高速公路上「絕對不能做」的行為!(30張以上)

在有多車道的道路上,你平常是跑在哪個車道呢?因為「不想被超車」或「覺得比較好開」而持續待在超車道(右側車道)的人並不少,但其實這樣的行為是「違規」,而且許多駕駛還不知道。依規定,車輛在多車道道路行駛時,基本上應該行駛於最右側車道(超車道)以外的車道。

道路交通法第20條規定,在單側有兩車道以上的道路上,針對劃設的車輛通行帶有以下規範:「必須行駛於由道路左側端數來第一個車輛通行帶。但若該道路左側部分設有三個以上的車輛通行帶時,(略)則可行駛於最右側車輛通行帶以外的其他車輛通行帶。」另外,該條第3項也定義了例外情況:「進行超車時、駛出道路時、右左轉時、依道路標誌等指定時、讓緊急車輛通行時,或因道路狀況等不得已時,可以不受此規定限制。」也就是說,只有在符合上述原因的情況下,才可以行駛在最右側車道。

換句話說,超車道是一個「若無正當理由就不可以行駛」的車道。若無正當理由卻長時間佔用超車道,就屬於違規行為,需要再次被認識清楚。若被認定為「通行帶違規」,普通車將處以6000日圓罰鍰,並記1點違規點數。許多高速公路駕駛會認為「只要小心別超速就沒問題」。但事實上,車道使用方式同樣需要注意。

根據內閣府彙整的《令和6年版交通安全白書》,在高速公路上的通行帶違規取締件數,以27萬2995件(占70.3%)的超速違規最多,其次就是5萬7011件(占14.7%)的通行帶違規。從數據也能清楚看出,針對通行帶違規的取締相當嚴格。

道路交通法第28條規定,當車輛要超車時,「必須從該車輛的右側通行」。如果有車一直占用超車道不離開,後方車輛甚至連超車都無法進行。結果導致車流容易壅塞,最後還可能成為引發自然壅堵的原因之一。更糟的是,這樣的行為還會引起後方駕駛的不耐與焦躁,進而提高發生緊迫駕駛(逼車)、甚至事故的風險,完全沒有任何好處。那些持續待在右側車道的駕駛,往往是因為「不想被打亂自己的步調」或「被超車就覺得輸了」等心理因素。

然而,這種自私的想法,最終只是對周圍造成困擾的行為。身為駕駛人之一,更應該具備維護順暢、安全交通環境的強烈自覺。


原文出處:高速で「右車線居座り」なぜ起きる? 延々と追い越し車線キープ「実は“違反”」!? 知らない人も多い「正しい高速道路の走り方」とは
原文記者:くるまのニュースライター 河馬 兎
原文圖庫:https://kuruma-news.jp/photo/949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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