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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籍男子毫無悔意還企圖逃跑!
涉及495輛車失竊、損失超過10億日圓案件的主嫌,在審判中失控鬧事 不服懲處6年有期徒刑!?
刑期會被加重嗎?專訪律師解析

2026.01.07  作者:KURUMAの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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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7日,在埼玉地方法院進行了一起汽車竊盜案件的審理,主嫌是一名越南籍男子、同時也是實際犯案集團的領導者。在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後,被告竟當場打破法院窗戶企圖逃跑,隨即被獄警制伏。那麼,這樣的行為會再構成哪些罪責呢?對此我們請教了律師的看法。

什麼是本田Cars野崎的竊盜事件?

2025年12月17日,埼玉地方法院對汽車竊盜集團的實行犯領袖、越南籍的陳德良(チャン・ドゥック・ルオン)被告,宣判有期徒刑6年。

【圖片】這就是受害的店家與金庫現場!圖片一次看(26張)

陳姓被告是以技能實習生身分來到日本,但他供稱「在實習單位遭到霸凌與暴力對待,因而厭惡工作」,隨後逃離職場,非法滯留時間長達約2年半。

以陳姓被告為首的竊盜集團,至今已在1都11縣的中古車行、汽車經銷商,以及成田機場周邊的民營停車場等地,多次犯下汽車竊盜案件。遭竊車輛總數高達495輛,此外還涉及多起非車輛的竊盜行為,失竊物品總件數達1619件,整體受害金額超過10億日圓。

なぜか狙われやすいシビックタイプRは無事だった。盗難された台数はオデッセイやZR-Vなどの11台(画像引用:タイプR鑑定団 F1店長のタイプRチャンネル)

17日的審理內容,僅針對陳姓被告所涉竊盜案件中的一部分,也就是偷竊52輛汽車以及現金約467萬日圓的案件進行審判。在這52輛車之中,有39輛已被尋回,其餘則被認為已轉售並換成現金。

犯案行為是由7至8名越南籍人士有組織地進行,被告作為實際行動的領導者,因其角色獲得約2500萬日圓的報酬(包含這52輛車在內、所有參與過的竊盜案件所得)。

檢方原本對陳姓被告求處有期徒刑8年,不過在17日的宣判中,法院最終判處6年徒刑。據悉,陳姓被告在前一次開庭時曾表示「求刑8年實在太長了,至少希望能判5到6年」,這次刑期減少2年,結果可說是符合他本人的期望。

檢方求刑8年,但判決卻是6年。即便如此,被告仍在庭審中打破窗戶企圖逃跑……「這樣到底哪裡看得出有反省?」案發現場究竟發生了什麼?

減刑的理由被認為是「陳姓被告已有反省之意,且配合偵查」。然而,實際情況卻被指出完全看不出任何悔意。

在2024年8月,曾遭到以陳姓被告為首的竊盜集團偷走11輛車(11輛全數找回)的本田Cars野崎(栃木縣大田原市)店長松本正美,對此如此表示:

「法官究竟是根據什麼判斷他『有在反省』的呢?聽說陳姓被告曾說過『我不想在日本坐牢!6年也太長了!希望能被強制遣返回越南』。

開庭時到場旁聽的陳姓被告親弟弟,一看到我就露出一臉歉意,輕輕點頭致意,但被告本人完全沒有那樣的態度。」

而就在17日判決宣告後的瞬間,不但看不到任何反省,反而發生了令人難以置信的事件。

画像はイメージ。クレジット作者名表記 : takeuchi masato / PIXTA(ピクスタ)

陳姓被告突然站起身,疑似拿著像筆一樣的物品打破法庭的窗戶,企圖從那裡逃跑。

雖然立刻被4名獄警制伏,但現場隨即傳出「快叫警察!」「有人打110嗎!」等喊聲,旁聽民眾也發出尖叫,法庭內瞬間陷入一片混亂。

「陳姓被告是為了出庭受審才進入法庭,當時已由獄警解開腰繩等拘束,也就是說處於可以自由行動的狀態。對於這場突如其來的暴動,真的讓人非常震驚。

當天的法官、檢察官與辯護律師全都是女性,或許多少也與此有關。

而當場制伏陳姓被告的4名獄警則全都是男性。法庭位於建築物的2樓,難道他是打算打破窗戶後,直接從二樓跳下去嗎?

他正是因為被認定『有反省』才獲得2年的減刑,但做出這樣的行為,顯然完全看不出任何悔意。

我再說一次,決定減刑的法官,究竟是依據什麼來判斷他『正在反省』的呢?

整個過程讓人摸不著頭緒,實在令人憤怒。雖然這次暴動勢必會讓他再多背負罪責,但究竟會構成什麼樣的罪名,也讓人十分在意。」

宣判有期徒刑6年後企圖逃跑,究竟會構成什麼罪?專訪律師解析

正如松本店長所說,外界最關心的重點在於,除了已宣判的6年刑期之外,陳姓被告是否還會再被加罪、刑期是否會因此延長。

針對這起事件,我們向Adire法律事務所的正木裕美律師請教(由於事件發生當下的細節,例如確切時間點、實際行為內容、手中持有物品等尚不明朗,以下皆為「可能性」層面的說明)。

—— 打破法院窗戶並企圖逃跑、在法庭內大鬧一場,陳姓被告可能會被追究哪些罪責?

打破法院窗戶的行為,構成「毀損器物罪」。

此外,依當時情況不同,還可能涉及以下罪名:若對前來制伏的警察或其他公務員施以暴力或威脅,可能構成「妨害公務罪」;若因暴力行為導致對方受傷,則可能成立「傷害罪」。

另外,若是以逃跑為目的而打破窗戶並企圖逃離,則可能構成「逃走未遂罪」;若同時伴隨拘束器具的破壞,或對公務員施以暴力、脅迫,則也有可能被認定為「加重逃走未遂罪」。

—— 那麼,12月17日宣判的6年刑期,是否有可能因此被延長呢?

雖然部分事件細節仍不清楚,但就目前報導所揭露的資訊來看,刑期確實有被延長的可能性。這次在法庭內鬧事的行為,未來有可能另行被送交書面審查,甚至遭到逮捕、起訴。

目前針對竊盜等罪名所宣判的6年徒刑尚未確定生效,因此在法律上,與這次法庭暴動事件屬於「併合罪」的關係。

在併合罪的情況下,若涉及多項犯罪,對於有期徒刑的處罰,原則上會以最重的罪名刑期為基準,來決定判決所能宣告的刑期上限,以及實際執行刑期的上限。以陳姓被告的狀況來看,上限至少可能達到有期徒刑15年。

也就是說,若這次的事件正式遭到起訴,並且與原本6年的判決分開作出裁定,整體刑期確實有可能進一步拉長。

此外,被告未來仍可能提出上訴,因此最終會落在什麼樣的刑期,仍有待後續發展而定。

懲役6年判決言い渡し後の逃走未遂、どんな罪になる? 弁護士に聞いた(画像はイメージ/PhotoAC)

※ ※ ※

近年,雖然針對非法滯留、外國駕照換照考試等對外國人的管制逐漸趨於嚴格,但回顧筆者過去採訪過的多起汽車竊盜案件,整體給人的印象是,只要不是規模極為龐大的竊盜行為,外國人涉案的汽車竊盜往往最後會以不起訴收場。

然而,對於被偷車的車主來說,是否屬於「大量竊盜」其實一點也不重要,愛車就如同家人一般,是無可取代的存在。無論是外國人還是日本人,都應該被正確認定其罪責嚴重性,並建立一套能夠確實加以審判、負起責任的制度。


原文出處:ベトナム人男性、反省せず逃走図る! 495台盗難“被害10億円超え”事件のリーダー、裁判中に暴れる事態に 懲役6年の判決に抵抗!? 刑期は延びるのか? 弁護士に聞いた
原文記者:加藤久美子
原文圖庫:https://kuruma-news.jp/photo/993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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