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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酒類影響車禍受害人補償險
2011.02.15 作者:cms-carnews

保戶因飲酒後駕駛被保險汽車,經檢測吐氣含酒精成分超過每公升0.25亳克,致第三人死亡或受有體傷或第三人財物受有損失,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在投保第三人責任險同時附加本險時,由保險公司負賠償之責。保戶因受酒類影響駕車肇事經法院判決確定屬故意行為,違反公共危險罪者,保險公司於給付後得於給付金額範圍內請求被保險人還原之。
(要特別提醒駕駛人--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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