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行道樹遮住,或因塗裝老化而「難以看清」的道路標誌,如果因此遭到交通違規取締,駕駛人主張「因為看不到標誌」是否能獲得法律上的認可?
被「行道樹」遮住的「道路標誌」還有效嗎?
2026年也進入10月,隨著秋季旅遊旺季到來,開車前往不熟悉地區旅遊的機會也逐漸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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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駛在不熟悉的道路上時,有時會遇到道路標誌完全被行道樹的枝葉遮住,或因長年使用導致標誌表面的塗裝剝落,變得褪色、難以辨識的情況。
如果在這種幾乎難以辨識道路標誌的路段,因未依規定停車或禁止進入等交通違規而遭到取締,駕駛人主張「因為看不到標誌」,在法律上是否會被認可呢?
先說結論,如果道路標誌處於物理上完全無法辨識的狀態,或長期處於極度難以辨讀的狀態,該項交通管制本身被判定為無效的可能性相當高。
根據《道路交通法》等相關法規,為了讓交通管制能夠有效發揮作用,規定都道府縣公安委員會必須將道路標誌設置在行人及車輛駕駛人容易確認的位置,同時也必須持續進行適當的維護與管理。
關於標誌設置及管理不完善的問題,過去也曾有案件一路爭訟至最高法院,並留下相關判例。
在該案件中,法院作出判斷指出,如果道路標誌處於難以讓人輕易辨識的狀態,就不具備作為合法交通管制的效力。
換句話說,如果道路標誌被植物遮蔽,或因嚴重褪色而無法辨識內容,按照目前基本的法律見解,這類情況會被視為負責管理的公安委員會存在管理上的疏失,也就是針對駕駛人的交通管制本身並未有效成立。

實際在現場遭到警察要求停車時,駕駛人需要保持冷靜應對。
最重要的做法,就是當場請警察一起確認道路標誌的設置狀況。
駕駛人必須客觀地說明,從駕駛座的視線看出去,道路標誌確實被枝葉遮擋而無法辨識,或是標誌上的圖案與內容根本無法讀取等情況。
此時不能只停留在口頭說明,還應利用智慧型手機相機等設備拍攝現場,並妥善保存作為證據,這一點相當重要。
如果能留下多張照片,證明從駕駛座實際看到的視野,以及道路標誌究竟是如何被遮蔽的,就能在後續程序中成為證明自身主張具有正當性的有力依據。
此外,也可能出現即使駕駛人已與警方確認現場狀況,現場警察仍準備製作交通違規告知單(青單)的情況。
這時如果駕駛人對處分無法接受,可以拒絕在相關文件上簽名或按指印。
因為在青單上簽名並非法律上的義務,充其量只是表示駕駛人承認自己確實有違規事實。
原文出處:「標識が見えない!」“街路樹”で隠れた「道路標識」は有効なの? 認識できず「違反切符」を切られそうな場合、どうすれば良い?
原文記者:くるまのニュース編集部
原文圖庫:https://kuruma-news.jp/photo/11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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