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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加碼 舊換新購車優惠再多5萬元

2015.11.12  作者:cms-car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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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免貨物稅5萬元條件

 

—-實施期限 三讀通過實施日起5年內

—-適用車款 出廠6年以上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報廢或出口

—-實施辦法 登記名下1年以上且未辦停駛者,且報廢或出口後6個月內換購新車

 

隨著車市景氣低迷,新車貨物稅減免傳聞不斷,導致潛在車主觀望,車商於11月大力加碼優惠「不用等」號召,今又遇上立法院貨物稅修正條例通過的加碼讚聲,若能在本會期通過,等於近來優惠大聲喊,舊換新或送電視號召的各品牌車商,除了價值高達15萬元的TOYOTA之餘,多數廠牌優惠也可望逼近10萬元大關,稱得上是近年優惠最多的進場購車機會。

 

立法院財委會今(11/12)審查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通過自法案三讀通過實施後,未來五年內,針對出廠6年以上的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款,只要登記名下滿1年以上且未辦理車輛停駛登記,不分出口或報廢,並於6個月內購買新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新車應繳的貨物稅每輛減徵新台幣5萬元。

 

除了汽車外,出廠4年以上的中古機車,也適用舊換新減稅優惠,於條文生效日起算的未來5年內,凡符合出廠滿4年、排氣量150cc以下機車,若民眾購買新機車,新機車每輛定額減徵貨物稅4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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